如果沒有先到過斯德哥爾摩,也許我會很喜歡倫敦,站在倫敦塔橋上眺望遠方泰晤士河應該會有詩人的惆悵感。可惜斯德哥爾摩太美,在每個島每個角度看湖岸河岸都令人留戀不已。於是泰晤士河讓人心動的只剩夜晚在橋上看London Eye、大笨鐘等略帶陰鬱與神秘的夜景。
如果不是每天經過Bloomsburry、在National Portrait Gallery的某個房間看見Wordsworth、Keats、Coleridge、Mary Wollstonecraft、Shelly、Jane Austen、Byron等以及那種陰沉雨天與柯芬園裡街頭藝人的黑色幽默所呈現的對比,也許在Oxford Street看著這條購物大街的所有人事物彷彿都失去靈魂般地七彩斑斕之後,我會很討厭倫敦。
因為文學,因為歷史,我對倫敦一直有種近乎不切實際的嚮往。在過去不停接觸的英國文學裡想像什麼樣的社會、城市與人群能夠醞釀出千篇萬卷的佳作、Woolf那一群文人如何在倫敦市中心群聚互相交流抗衡觀點、Oscar Wilde怎樣地裝扮打理自己而後狼狽入獄、倫敦塔既血腥又理直氣壯地記錄英國歷史、小報記者跑過滿是水漥的窄巷小道顧不得溼透的雙腳奔回辦公室用力打字…。
因為如此,當我親眼見證這個已經成為所謂的國際化城市,不斷地與以中文交談的人擦身而過,抬頭天邊盡是建築工程車時,我知道,那個因閱讀而認識的倫敦已經解構成片,只能按圖索驥。
大笨鐘、國會大樓、西敏寺、白金漢宮、大英博物館、地鐵、King’s Cross車站、倫敦塔、倫敦塔橋,我像個名副其實的觀光客,一一走過這些地方。然後慢慢發現倫敦的美藏在它上千座的公園裡,藏在當地人的英國腔裡。
Regent’s Park和Hyde Park裡松鼠不怕生地出沒像口香糖拉長般的綠草地,湖裡的天鵝只要放膽就能伸手觸摸。拐彎抹角略帶幽默的英國腔和斷斷續續的雨一樣讓人又愛又恨。雙層公車上吵雜的女高中生、和台灣顛倒的車輛行駛方向、滿街可見的奧斯汀、傍晚酒館外互相道別的上班族、地鐵裡被隨手扔在座位上的報紙...毫不猶豫地轉車在路上像個當地人肯確地走著,有一瞬間我疑惑到底要在倫敦看到什麼。
然後在Russell Square下車八彎九拐終於走回借住的UCL宿舍,這才發現也許生活在倫敦就像如此,不知不覺地將自己融入倫敦場景裡,經過Piccadilly Circus看到雕像下拍照等待的人會覺得無所謂、經過劇院門口看到排隊的人潮和昂貴的票價只能悻悻然離開、潦倒的流浪漢靠近時會不露痕跡地拉緊背包提高警覺。
感謝朱芝大方提供宿舍與好吃的料理,還帶我冒充UCL的學生一日遊,讓我得以想像在這唸書的留學生生活。用著彆腳的英式英文和圖書館員以及超市人員哈拉,看著各色人種來來往往笑語間夾雜思辯,以及為了2012年奧運此起彼落的建築所引起懷疑論者對於過度樂觀的預算評估,倫敦在我心裡仍停留在都鐸時期和二十世紀初期Woolf對於圖書館禁止女性和狗進入的嘲諷。
有機會,我還是想回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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